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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文字:国际交流处   加入时间:[2015-12-25]   阅读次数:[]

 

校属各部门: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湘教通[2015]537号)文件精神,现将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计划

1、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面上项目(以下简称“面上项目”)

    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在全国选拔各类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29000名,其中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3500人。       

2、国家留学基金湖南省地方合作项目(以下简称“地方合作项目”)

    2016年我省将继续与国家留学基金委合作开展地方合作项目,计划从省属院校中选派出国留学人员100人,留学身份只限访问学者(含博士后研究),留学期限为12个月。

 

二、选派范围及条件

1、面上项目:凡符合《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人员选拔简章》申请条件和相关项目条件的中国公民,均可申请。

2、地方合作项目:全省高等院校符合《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人员选拔简章》和《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湖南省地方合作项目选派办法》的在职教师均可申请。

3、相关申报条件请申请人员自行登陆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www.csc.zsbike.net)

查阅《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人员选拔简章》和《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指南》及相关附件。

4、支持、鼓励各部门结合本部门的学科建设和科研规划,以科研合作为依托,项目为载体,有针对性、成建制地以成组配套方式组织申报。

 

三、项目申报时间及相关材料

1、面上项目

    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申请者需自行于201615-11日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上申请报名,并按规定将申请材料一式二份于111下午5:00前统一提交国际交流处,逾期不予受理。

2、地方合作项目

    申请者需自行于201641-11日在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上申请报名,并按规定将申请材料一式四份于411下午5:00前统一提交国际交流处,逾期不予受理。

3、申请材料中《单位推荐意见表》提供与申请表条码一致的空白表,另外提供由所在部门填写推荐意见、签字盖章的《单位推荐意见表》,并将推荐意见以附件方式发送至ieo@hynu.zsbike.net。

 

四、评审、录取

1、面上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要求组织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3月公布录取结果。

2、地方合作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联合省教育厅组织专家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确定录取人员。7月公布录取结果。

 

五、注意事项

1、申请面上项目可同时申请地方合作项目。

2、申请人提交的书面申请表应与网上报名信息内容一致。网上申请表正式提交后不能再修改信息(如留学期限、留学国别等)。

3、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及访问学者(含博士后)项目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161231日(注:联系邀请函时应明确派出时间在此之前),地方合作项目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173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4、申请人申请面上项目和地方合作项目均须提交国外大学或科研机构的邀请函。

邀请函应明确以下内容:

①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姓名、出生日期、国内院校等

②留学身份:访问学者/博士研究生/联合培养博士生/硕士研究生等

③留学时间:明确留学期限、留学起止年月

④留学专业:受邀人(你)在国外从事主要学习/研究工作

⑤学费:免学费或获得学费资助等相关费用信息/学费明细

⑥外语水平:是否符合接收方外语水平条件。美国国务院规定自201515日起对J-1签证申请者实施新外语要求,具体标准由各留学单位制定。请赴美留学人员提前联系留学单位,了解其具体要求,做好外语准备。

5、外方导师简历须有导师签名。

 

    2016年国家留学基金委选派规模进一步扩大,请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抓住机遇,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在提高选派质量的前提下切实增加申报人数。

 

 

联系人:魏菲菲 朱英毅

地址:西校区千禧楼402 

电话: 8484188   

 

国际交流处

2015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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